1.1.1 项目名称
**县***国家森林公园3A级景区基础设施提升项目(二期)
1.1.2 项目单位
**县****局
1.1.3 建设地点
该项目位于**县**镇***,四至情况为:北起鹿川河、南至孟家沟、西起重阳峰、东到石华山。
1.1.4 项目建设性质
改建
1.1.5 项目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
本次项目建设内容主要铺设旅游步道2000米,安装护栏、照明设施,建设石亭子4座、管理房一座,景区院落硬化,更换垃圾箱100个,视频监控系统升级改造等基础设施。
1.1.6 建设工期
根据项目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及项目单位实际情况,本项目计划开工日期为2024年10月初,于2025年5月底竣工,建设工期约为8个月。
1.1.7 投资规模与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593.34万元(比项目建议书投资总估算570.00万元上浮4.1%),其中,工程建设费用449.3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90.10万元;基本预备费53.93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财政资金。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印发《**县县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方案》和《**县乡镇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宜发[2002] 53号),**县****局是县政府负责调控全县近期国民经济运行、研究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的综合经济管理的工作部门。
1.3 编制依据
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释放旅游消费潜力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⑵《“十四五”文化产业发展规划》;
⑶《“十四五”旅游业发展规划》;
⑷《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建设与运营规范》(GB/T26362-2010);
⑸《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
⑹《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通用大纲(2023年版)》;
⑺ 国家发改委、建设部颁发的《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
⑻《陕西省打造万亿级文化旅游产业实施意见(2021-2025年)》;
⑼ 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及调查资料。
1.4.1 结论
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7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县***国家森林公园3A级景区基础设施提升项目(二期)属于“鼓励类”--“三十四、旅游业”--“2.旅游新业态”--“森林旅游”;该项目已于2024年5月14日获得**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县***国家森林公园3A级景区基础设施提升项目(二期)建议书的批复》(宜行审投发〔2024〕45号)。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省、市、县的相关规划要求。
⑵ 项目的实施符合延安市及**县的规划发展需求,符合**县“旅游强县、绿色发展”的战略方针,符合景区发展建设的要求,对于加速**县旅游产业发展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⑶ 本项目周边供水、供电等条件可以满足项目建设及运营需要;建设方案经济合理;项目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采取适当的环保措施后,不会对生态环境产生不利影响,从环保角度考虑本项目可行;项目将对当地的经济、社会和文化以及整个文化旅游业的发展都具有积极的意义。
综上所述,本项目是必要和可行的。
1.4.2 建议
⑴ 积极主动做好各项前期准备工作,通过招投标择优选定承包商,做好合同管理及协调工作,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质量、工期、建设成本进行全过程的动态控制。
⑵ 项目的启动在于建设资金的及时足额到位,建议建设单位及时落实资金,保证工程按时按质完工,给社会带来更多的效益。
⑶ 合理、科学地做好施工现场设计和工期安排。
⑷ 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各相关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规范施工,注意施工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周围环境和已有设施造成损毁破坏,确保项目按计划实施,顺利完成建设任务,尽早投入使用发挥社会效益。
WJ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