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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商品住宅品质提升设计指引(试行)

发布日期:2024-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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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江西省住建厅印发《江西省商品住宅品质提升设计指引(试行)》。本指引适用于经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认定的江西省商品住宅品质提升项目。

住区设计

2.1.7   住宅建筑高度不应大于54m,以小高层和多层住宅为主。

2.2.4.1  住区主要出入口宜预留进深不小于10m,面积不小于200㎡的缓冲空间,设计落客区、快递车位、搬家车位、智能快递存放等功能。

2.3.10  架空层层高不应小于3.90m,且净高不应小于3.30m。

2.3.13  住区应采用环保型弹性减振材料建设健身步道,宽度不小于1.25m,连续长度不小于200m。

户型设计

3.1.4  住宅净高不应小于3.10m

3.1.8  分别配置生活阳台和休闲阳台。其中,生活阳台进深宜大于1.50m,并预留晾晒空间;休闲阳台进深宜大于2.40m,且不布置生活用水器具。各类阳台水平投影面积之和不得大于住宅建筑面积(含阳台水平投影面积)的20%。宜考虑户型私密性,在窗台、阳台处做外挑线条处理。

3.1.9  住宅应结合建筑立面设计、使用高性能门窗材料,统一建设封闭阳台,封闭阳台外不得设置晾晒设施。

3.1.10  设备平台宽度不应小于1400mm、深度不应小于600mm,前方空间不应小于2m。

3.1.12  入户层为二层及二层以上住宅建筑应至少设置1台电梯;住宅电梯应设置智能监测设备,防止电动自行车进入;电梯轿厢内应安装空调。

室内环境、结构设计

3.2.26  钢筋混凝土平屋面应采用抗渗混凝土,等级不低于p6C30,屋面板厚度不小于120mm

3.3.1   非承重隔墙宜采用便于二次改造的隔声效果好的轻质内墙隔板。

3.3.2   客厅、卧室、书房等居住空间的楼板厚度不应小于130mm,卫生间、厨房、阳台等其他功能房间楼板厚度不应小于100mm。

3.3.3   客厅、多厅一体等空间不宜出现结构梁。

3.3.4   建筑应优先采用装配式楼盖。装配式楼盖可采用桁架钢筋混凝土叠合板、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预应力混凝土叠合板、预制带肋混凝土叠合板等。

3.4.3.1   地下车库结构净高不低于2.40m。车位配建比例不低于1:1.2,车位尺寸宽度不小于2.5m的车位达到总车位数的5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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