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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地质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彬政办发〔2024〕18号)

发布日期:2024-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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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地质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彬政办发〔2024〕18号)



各镇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派出机构:

    《彬州市地质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7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彬州市地质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为扎实开展地质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按照近期省委省政府及咸阳市委市政府关于地质灾害安排部署,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做好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牢固树立“防范胜于救灾”的理念,切实落实“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要求,依据“属地管理”和“管行业必须管地质灾害、管业务必须管地质灾害、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地质灾害”原则,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开展地质灾害专项排查整治,及时消除各类风险隐患,有效防范应对地质灾害,最大限度降低灾害发生和造成的损失。

    二、完成时限

    8月13日前,完成全市地质灾害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短期内难以整治到位的,建立台账清单,按照相关技术要求持续进行整治,直至问题彻底整治并销号。

    三、排查方式

    本次排查整治采取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单位)排查,市级核查的方式完成风险隐患判定,逐一建立台账清单。各镇(街道)、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三管三必须”原则,全面落实镇、村主体责任及行业主管责任,组织建立由防灾责任人、监测责任人、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的排查队伍,对各类地质灾害风险隐患进行全覆盖排查,特别是对在册的20个隐患点和23处中高风险区逐一进行排查,强降雨期间加密巡查频次。

    四、排查责任内容及分工

    (一)各镇(街道)对在册隐患点及风险区进行排查,尤其是黄土高原沟壑区人群聚集地、村民削坡建房、高陡边坡是排查的重中之重。主要排查以下类型:

    1.土质边坡高度大于8米,坡度大于45度,影响范围(安全距离)小于坡高一倍距离的;

    2.土质边坡高度大于12米,坡度大于60度,影响范围(安全距离)小于坡高一倍距离的;

    3.土质边坡高度大于10米,坡度大于45度,影响范围(安全距离)小于坡高一倍距离的;

    4.本辖区内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在建工程须配套建设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是否落实“三同时”制度;

    5.其他经专业研判存在的隐患和风险的。

    (二)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地质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

    (三)市气象局负责做好全市雨量监测设施周边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和整治。

    (四)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做好本系统本行业领域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和整治及应急抢险救援。

    (五)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要做好本系统本行业领域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

    (六)市水利局负责做好河湖沿线、水利设施、水库周边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和整治。

    (七)市交运局负责做好公路沿线高陡边坡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和整治,同时联系铁路、高速部门对本系统本行业领域内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和整治。

    (八)市教育局负责做好学校、教育培训场地周边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和整治。

    (九)市卫健局负责做好医院、卫生所等医疗场所周边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和整治。

    (十)市文旅局负责做好旅游景区、文物场馆和革命旧址周边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和整治。

    (十一)市民政局负责做好本系统本行业领域内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和整治。

    (十二)市工信局负责做好煤矿企业及煤矿釆空区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和整治。

    (十三)市住建局负责做好建设工程周围存在滑坡、崩塌、泥石流威胁的山体、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堆场及挡土墙等边坡工程、以及工程建设施工现场人员宿舍、库房、临时办公场所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和整治。

    (十四)公路段负责做好本系统本行业领域公路沿线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和整治。

    (十五)供电公司负责做好供电设施周边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和整治。

    五、整治措施

    (一)对排查中新发现的风险隐患,要建立排查台账,做到排查有过程记录、有排查结果、有处置建议。经研判确定为地质灾害隐患点的,要纳入隐患点动态管理,并明确防治责任人和监测人,发放“两卡一预案”(防灾工作明白卡、防灾避险明白卡、隐患点“防抢撤”预案),做好分类处置。

对一般隐患点,要加大监测预警力度;对监测预警、警示措施不完善的隐患点,要按照相关要求现场整改;对可能发生地质灾害隐患点,要采取排险措施消除隐患。

    (二)对排查出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要立即上报并制定“一点一策”整治方案,明确整治责任、整治措施、整治时限,做到责任单位、防治资金、监测手段、防治措施“四到位”。

    (三)对不具备治理条件的或出现临灾征兆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坚决、果断撤离受威胁人员,必要时强制撤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人员已撤离的地区,要加强管控、做好警示。已撤离群众经专业机构风险评估确保安全后方可返回,严禁擅自返回。

    六、工作要求

    (一)夯实工作责任。各镇(街道)、有关部门(单位)是地质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的责任主体,要加强协调统筹,细化工作方案,全面夯实主体责任。

    (二)加强事前预警。完善“人防+技防”监测预警体系,自然资源、气象、应急管理、水利等部门要加强会商研判和信息共享,及时发布预警信息。要严格落实地质灾害值班值守、预警信息“123”叫应工作制度,做到响应快速有力、信息报送及时高效、传达指示准确到位。要强化宣传培训,开展中高风险区避灾撤离演练。

    (三)严格督导问责。市上将对地质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进行督导,市自然资源局统一安排专业技术人员提供技术支撑。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得力、措施不到位等问题,将予以追责问责,造成人员伤亡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强化信息报送。各镇(街道)、有关部门(单位)将地质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及排查台账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每周四报送至市自然资源局317室(联系人:潘文龙,电话:029-34923359,邮箱418773585@qq.com)。

    附件:彬州市地质灾害风险隐患排查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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