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省级森林植被恢复费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市(州)、省直管县财政局、林草局(林业局),兰州新区财政局、农林水务局,甘肃矿区财政局、农林局,省林草局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省级森林植被恢复费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我们制定了《甘肃省省级森林植被恢复费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 甘肃省财政厅
2020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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