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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6%、9%、13%税率如何区分?

发布日期:2025-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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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的税率颇为复杂。一般纳税人存在基本税率,特殊情形下可简易征收;小规模纳税人有征收率。在业务中,可能涵盖建筑服务与其他现代服务,有一般项目,也有适用简易征收的项目,还可能涉及混合销售与兼营。故而,纳税人务必注意区分不同情形下的税率选择,精准把握,以确保税务处理符合规定,避免因税率选择错误而产生税务风险,保障企业在建筑业务中的税务合规性。

建筑业不同税率的区分主要依据业务类型和纳税人身份,具体如下:

 1%税率:适用于2024年1月1日到2027年12月31日期间,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超过30万时,其提供人工服务、材料销售、机械租赁等业务开具普通发票。

 3%税:小规模纳税人:提供的建筑服务。

一般纳税人简易计税: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建筑服务;为清包工工程提供建筑服务;为甲供工程提供建筑服务;销售自产的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

 5%税率:一般适用于一般纳税企业销售不动产、不动产租赁以及土地使用权等采用简易计税方法时。

 6%税率:一般纳税人提供设计、工程勘探、工程监理等服务,以及有劳务派遣资质的企业提供劳务派遣服务按6%税率计算。

 9%税率:一般纳税人的建筑服务,包括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修缮、装饰,线路、管道、设备、设施等的安装以及其他工程作业;还有交通运输服务、邮政服务、基础电信服务等也实行9%;机械的湿租(人与机械一并的)按9%。

 13%税率:建筑业中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大型设备的干租(只租赁机械);不是自产的混凝土或选用了不是水泥原料的混凝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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