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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开发边界外的 "零星用地" 怎么用?

发布日期:2026-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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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城乡融合、区域一体化发展的大背景下,不少朋友在项目推进中会遇到一个困惑:城镇开发边界外的零星城镇建设用地,到底是什么?能用于哪些项目?又该通过什么路径落地?今天就结合政策逻辑和实际应用场景,为大家拆解这个新语境下的用地新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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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搞懂:零星城镇建设用地到底是什么?零星城镇建设用地并非凭空出现的用地类型,而是城镇开发边界划定过程中产生的特殊概念。简单来说,它的核心属性可以概括为 3 点:
  • 空间范围:布局在城镇开发边界之外,且需满足特定选址要求(如旅游开发、边境建设、乡村产业发展等合理需求);
  • 规模逻辑:不新增城镇建设总规模,而是从开发边界内等量调出,实现 "总量不变、空间置换";
  • 现状属性:既可以是存量建设用地,也可以是农用地,关键在于纳入城镇建设用地规模保障并按规定管控。
这里要特别区分两个易混淆的概念:
  • 零星用地≠村庄规划用地:它不纳入村庄规划管理,需由控制性详细规划覆盖;
  • 零星用地≠单独选址用地:单独选址多针对能交水矿军等特殊用途、民生基础设施类项目,部分可不占城镇建设规模;而零星用地覆盖项目类型更广泛,且需使用城镇建设规模(从开发边界内调出)。

能用在哪?这些项目可申请零星用地相比单独选址的特定用途限制,零星城镇建设用地的适用场景更丰富,尤其贴合当下乡村振兴和产业升级需求,主要包括:
  • 乡村产业类项目:如乡村民宿、农产品加工仓储、乡村电商配套等;
  • 风景旅游类项目:如生态旅游驿站、乡村休闲观光设施、文旅融合配套用地等;
  • 边境地区建设:如边境小镇配套、口岸附属服务设施等;
  • 其他特殊需求:符合城乡融合发展、区域一体化推进的其他城镇型建设项目。

简单说,只要是开发边界外有合理建设需求,且需要城镇建设用地规模保障的项目,都可按规定申请零星用地(前提是列入国土空间规划项目库)。


落地路径:两步走,国空体系下的合规操作零星用地的落地核心的是 "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体系 + 按用地性质规范审批",具体路径可分为两种情况:1. 规划层面:边界内外,双规衔接
  • 开发边界内:通过控制性详细规划明确调出规模,确保总规模不突破;
  • 开发边界外:纳入国土空间规划项目库,编制地块管控图则,确保符合国空体系要求,最终实现 "能入库、可管控"。
无论边界内外,本质都是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下的详细规划管控,不存在 "路径不通" 的问题,关键在于完善地块管控依据。2. 用地审批:按性质选方式,合规落地
  • 国有用地:需先征收为国有土地,再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招拍挂)或划拨方式取得使用权,同时纳入开发边界倍数核算;
  • 集体用地:无需征收为国有,可通过租赁、合股联营等方式使用(即 "只转不征"),但需符合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管理相关规定。

实操提醒:这些坑要避开
  • 优先选单独选址:如果项目符合能交水矿军、民生基础设施等单独选址目录,尽量优先按单独选址路径申请,部分项目可免占城镇建设规模,流程更便捷;
  • 明确目录清单:各地对零星用地和单独选址的项目目录有具体规定,模糊不清的项目先查目录再选路径,避免走弯路;
  • 关注地方差异:关于批次报征等具体操作流程,各地可能存在细则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确认统一路径;
  • 坚守管控底线:无论哪种路径,都需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生态保护红线、耕地保护等刚性要求,确保 "合规为先"。

最后想说

零星城镇建设用地是国土空间规划改革后,适应城乡融合发展的 "新产物",它打破了城镇开发边界的刚性限制,为边界外合理建设需求提供了合规路径。但实操中,关键要把握 "规模不新增、规划要覆盖、审批要合规" 三个核心,同时区分清楚与单独选址的差异,根据项目类型精准选择路径。如果你在实际工作中遇到具体案例(比如某类项目能否申请、某一步流程如何操作),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让我们通过更多实操案例交流,进一步理清思路、少走弯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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