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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先搞清楚:以工代赈到底是什么?
根据 2022 年 12 月 29 日第 25 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2023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的《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 57 号),以工代赈是指政府投资建设基础设施工程,受赈济者参加工程建设获得劳务报酬,以此取代直接赈济的一项扶持政策。
翻译大白话:不是直接给钱,而是让有劳动能力的人通过参与工程建设赚工资。
现阶段,以工代赈主要包括三大类:
1. 使用以工代赈专项资金实施的以工代赈项目 — 最核心的一类,也是基层申报主渠道
2. 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推广以工代赈方式
3. 在政府投资的重点工程项目中实施以工代赈
记住三句话:
• 工程是手段,赈济是目的
• 项目建设是平台载体,就业增收是根本目标
• 坚决防止出现「重建设、轻赈济」现象——出自《办法》第三条
二、2026 年政策四大核心升级
升级一:支持领域扩围至 8 大方向
在原有基础上新增边境地区基础设施和消费帮扶优质产区配套设施等方向,合计覆盖 8 大方向(详见第三节)。
升级二:劳务报酬硬性提标
中央投资用于劳务报酬的比例正式从 30% 提至 40% 以上;人工密集型项目(如村容整治、小型沟渠疏浚等)原则上不低于 50%。
这是以工代赈项目的核心硬指标——劳务报酬占比达不到,项目就过不了审。
升级三:资金数智化全流程监管
全面推广「基础设施建设 + 劳务报酬 + N」综合赈济模式。「N」包括三大方向:
• 技能培训: 围绕项目施工需求和本地特色产业开展
• 长效公益性岗位: 每 100 万元中央投资至少设置 1 个管护类岗位,存续期限不低于 3 年
• 资产确权分红: 产业配套类项目形成的固定资产确权至村集体,务工群众可按务工时长参与分红
三、8 大支持领域——项目投向要对路
谋划项目时,必须落在以下 8 大领域之一(具体以当年国家/省申报通知为准):
1. 务工岗位设置与工种
2. 用工数量、工时与工期匹配
3. 岗前技能培训人员数量及构成
4. 重点群体吸纳计划与占比测算
5. 概算(预算)表中劳务报酬分项单独列示
施工方式中应明确:「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能用当地群众的尽量不用专业队伍」
硬指标三:重点群体占比 ≥60%
核心覆盖 7 类重点群体(以当年通知为准):返乡农民工、脱贫人口(含易地搬迁脱贫户)、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城镇失业人员、家庭经济困难高校毕业生、未就业退役军人。申报需提供摸底台账,上述重点群体吸纳占比不低于 60%。
硬指标四:申报主体原则上受限
据近年中央投资申报要求,业主单位原则上为乡镇人民政府或村民委员会,一般不接受县级行业部门作为业主(以当年国家/省申报通知为准)。需具备组织群众务工能力,近 3 年实施的项目无劳务报酬发放违规记录。
五、1 张负面清单——触碰红线直接出局
以下据近年中央投资负面清单口径整理,以当年正式通知为准。谋划时逐项对照:
(一)投向禁止
根据《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确立的「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管理体制,常见路径为:
县级储备 → 市级审核 → 省级汇总建议计划 → 国家发展改革委下达投资
省级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审核下级编报年度建议计划,汇总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
第四步:开工建设
严格落实「三到现场」——开工到现场、建设到现场、竣工到现场。劳务报酬须通过「一卡通」按月直达本人。
严格落实公示制度:
• 开工前: 公示项目名称、资金来源及金额、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周期等
• 施工期间: 公示群众务工信息、劳务报酬发放标准、监督举报电话等
• 建成后: 设置永久性公示牌,公示建设信息与群众务工、劳务报酬等受益情况,必须有监督电话
七、申报自检表
以工代赈是一项有政策依据、有资金保障、有操作路径的系统性工具。
4 个关键词:
1. 8 大领域 — 项目投向必须落在 8 大方向之一
2. 40% — 劳务报酬占中央投资硬指标,达不到直接淘汰
3. 7 类重点群体 — 受益对象精准,吸纳占比 ≥60%
4. 1 张负面清单 — 逐项对照,触碰红线直接出局
工程是手段,赈济是目的。谋划阶段把投向找准、把红线看清、把群众摸准,项目申报才能少走弯路。